林男涉嫌诱拐国中女生拍裸照、嘿咻,甚至怀孕生子,被高雄高分院判刑。(情境照)
高市林姓男子网路认识就读国中的12岁女学生后,涉嫌诱骗她自拍裸照,甚至三度嘿咻后怀孕生子,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处徒刑4年6月。
警方调查,2023年初,被告林男经由网路,认识被害人甲女后,明知她就读国中一年,且未满14岁,心智年龄未臻成熟,经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后,谎称「既已交往,想看妳胸部」,要求她拍摄裸露胸部3张照片得逞。
林男随后食髓知味,分别在2023年3月、9月和10月间,三度带甲女前往高雄市摩铁嘿咻。后来,甲女父亲察觉她怀孕,报请市警局妇幼队处理,员警传唤林男到案说明,制作笔录后,依强制性交罪、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嫌,函送高雄地检署侦查起诉。
高雄地院审酌林男虽坦承犯行,但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及领养小孩,并认为他触犯3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2月,并执行刑4年半。林男不服上诉,要求从轻发落,被高雄高分院驳回,尚未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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