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见图)地政局所属的一处地政事务所两名公务员为小纷争闹翻、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判杨姓测量助理要赔三万元给林姓硕士。(资料照,记者王俊忠摄)
台南市府地政局1处地政事务所,两名公务员同事为口角、肢体争执闹翻、告上法院。林姓硕士公务员控告杨姓测量助理涉骂他「畜生」、还不实向同事指控林员打人,诽谤其名誉,要向杨员求偿30万元。台南地院审理林员控诉5项罪状,仅有1项成立侵权,判杨员要赔3万元慰抚金给林姓硕士。
林员指控,2024年9月26日下午近5点,杨员在地政所的图库出口处辱骂他「畜生」;时隔4分钟后,他要从电脑室回去办公桌,在转身时不知杨员躲在他的背后,轻碰触到杨员身体,杨竟高声质问他「你为什么打我?」杨还在同事面前指控他打人,是蓄意构陷栽赃。
林员并说杨另有3项诽谤情事,分别是当天下午,杨当著众多同事面前向课长指控「林员动手打人」;事后,杨曾先后向所内秘书及其他同事说「林有动手打人」的不实言论,杨员侵害其人格权与名誉权,为此求偿30万元。
杨员辩说,当时自言自语说「畜生」2字,讲的很小声,也不是在骂林员;接受检方讯问时说有向同事、长官提到「林员动手打他」,林员确实有碰触他的身体,只是将当时感受转述给他人听,没有故意要妨害林员的名誉,为此事被行政处分记申诫两次。
一审法官调查相关事证、认为林员主张的前4项侵权之事,并无具体事证,只认定第5项的杨员曾向同事说「林员有动手打他」的不实言论,因为杨员接受检方讯问说:「只要有同事问我,我就会跟他们讲林员打我,也跟所内秘书、总务讲过这事」。因杨员事后向长官、同事表达林员动手打人的不实言论,会让他人对林员产生暴力攻击他人的错误评价,贬损林员名誉,杨员要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判赔3万元,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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