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破获垃圾洗产地集团,农地成非法转运站。(记者黄良杰翻摄)
保七总队第三大队接获线报,有外县市垃圾借由「洗产地」,混入高雄焚化炉 ,警方将潘男等7人涉犯废弃物清理法「未依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内容贮存、清除废弃物」罪嫌移送法办。
检警指出,新北市清除业者宏○公司每月收受一般事业废弃物数量,已逾越新北市政府核准进入焚化炉处理限额,竟雇请运输业者将超收的废弃物,先转运至高雄市农地堆置贮存,再伙同高雄清除业者将该堆置废弃物混入其原本收受之垃圾中,伪装当地废弃物进焚化炉处理。
保七总队接获情资后,会同环管署南区环境管理中心及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组成专案小组深入搜证,并报请高雄地检署指挥侦办;经查,该公司负责人潘嫌,自113年4月起,以每车次委托费13万至14万余元,以及运费1万6000元为对价,委由曳引车司机柯嫌承揽清运超量废弃物。
柯嫌除自行驾驶外,并雇用梁嫌、刘嫌驾驶曳引车,前往该公司位于新北市五股区贮存场载运一般事业废弃物,每车次净重约17至18公吨,合计14车次,运至高雄清除业者某公司负责人简嫌,及另两家公司负责人孙嫌所租用之高雄市小港区、路竹区之农地非法倾倒堆置。
再交由简嫌、孙嫌以每公斤7元至7.5元代价收受,将上开废弃物混入原本收受之高雄地区废弃物中,载往高雄市焚化炉处理,借此「洗产地」规避查核。
另查出彰化县清除业者负责人赖嫌,也以每公斤6.5元代价委由简嫌处理其超量废弃物,并于113年7月18日驾驶曳引车载运约7公吨废弃物至前揭小港区农地倾倒。
专案小组于前年7月前往高雄市小港区农地查处,现场查获堆置废弃物约37公吨,溯源续追后,又在今年1月持搜索票至高雄市路竹区农地执行搜索,于该地查获6处废弃物堆置点,体积合计约1700立方公尺。
据查这些土地均为特定农业区农牧用地,涉案业者仅领有乙级废弃物清除许可证,均未申请设置贮存场或转运站,却非法堆置废弃物,严重破坏农地环境。
全案调查完竣,潘嫌等7人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第4款后段未依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内容贮存、清除废弃物罪嫌,其中简嫌、孙嫌另涉犯同法第46条第3款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提供土地堆置废弃物罪嫌;所涉5家业者被科以罚金,全案侦结起诉。
高雄破获垃圾洗产地集团,农地成非法转运站。(记者黄良杰翻摄)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