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路商益登(3048)与和硕近期打官司,益登昨(13)日公告,接获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仲裁协会原本仲裁判断益登必须支付逾3,000万美元(约新台币9.6亿元)给和硕,但法院判决,相关仲裁判断应予撤销。
2024年9月时益登公告,和硕制造的产品发生异常,因产品内组成零件含益登经销的原厂电子产品,和硕以此为由向中华民国仲裁协会提出仲裁,厘清和硕与益登双方权责。仲裁判断,益登应给付和硕3,023万6,137美元及相关利息。益登当时强调所提供的产品没有瑕疵,并在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撤销仲裁判断之诉。
士林地方法院相关一审判决出炉,双方尚未提出后续措施。益登2024年第3季起,针对仲裁庭裁判的金额及利息认列相关诉讼赔偿准备,目前判决对其财务业务无重大影响。
益登也表示,将视和硕后续行动,与律师讨论因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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