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交易所公告,上市公司(不含金融控股公司)第1季财报的每股净值及累积亏损资料符合应暂停及恢复融资融券交易的名单中,华安(6657)1档暂停信用交易,三商寿(2867)、丽婴房(2911)、光鼎(6226)3档则恢复信用交易,公告自5月25日实施。
依据「有价证券得为融资融券标准」第4条、「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办法」第22条及第23条规定,证交所审核上市公司(不含金融控股公司)公告并申报之今年第1季财务报告每股净值及累积亏损资料,符合暂停与恢复融资融券交易之有价证券调整名单如下。
一、每股净值低于票面,应暂停融资融券交易之有价证券共有1种:华安。二、每股净值回复至票面以上,应恢复融资融券交易之有价证券共有3种:三商寿、丽婴房、光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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