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勞动基金运用局27日表示,将办理新制勞工退休基金、劳工保险基金及国民年金保险基金115年度第1次国内投资(相对报酬類型)委托经营业务公开征求受托机构,额度550亿元,申请期限到6月24日下午5时为止。委托期间自劳金局首次拨付委托资产日起5年。
此次办理,依据勞工退休金条例、勞工退休金条例退休基金管理运用及盈亏分配办法、劳工保险基金管理及运用办法、国民年金保险基金管理运用及监督办法、勞动基金运用作业要点、勞动基金委托经营要点、国民年金保险基金管理及运用作业要点、国民年金保险基金委托经营办法等相关规定。
委托总额度
劳金局说明委托总额度,新制勞工退休基金至多新台币450亿元、劳工保险基金至多50亿元及国民年金保险基金至多50亿元,合计至多550亿元。
预定选任5家业者,如申请參加评选业者未达10家或有其他因素,本局以申请家數二分之一为原则,得酌减委托家數。每家业者受托额度为新制勞工退休基金90亿元、劳工保险基金10亿元及国民年金保险基金10亿元,合计110亿元。
至于委托投资要求,自建仓期间届满第一日起算之净年投资报酬率以本局指定指标FTSE4Good台湾指数公司台湾永续指数之报酬指数同期间年投资报酬率加计100个基本点为目标报酬率。风险忍受度为累计追踪误差值(tracking error)在年化5%以下。
以2026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申请业者之资格条件,需成立三年以上,经金管会核准取得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执照。所管理资产总规模,不得少于新台币100亿元。
操作绩效条件
所管理之单一国内基金或信托帐户之规模,至少应有一档最近三年之月底余额平均在5亿元以上,且其操作绩效应符合下列一或二之条件:
一、共同基金或信托帐户最近三年累计收益率在中华民国证券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评比同类型共同基金排名中位数以上,或在同期间台湾加权股价指数报酬率以上,且以台湾加权股价指数为参考指标所计算之累计追踪误差在12%以下者。
二、受托代操机构法人资产帐户最近三年累计之总报酬率应达该受托契约所订目标报酬率,若无约定目标报酬率者,应达同期间台湾加权股价指数报酬率。
申请业者自劳金局前次公告办理各经管基金国内投资相对报酬类型委托经营业务之日(2023年9月11日)起,至本次委托经营业务公告日前一日(2026年5月26日)止,未曾因绩效不佳经提前终止本局经管基金(新、旧制劳退基金、劳、国保基金)国内投资相对报酬类型委托投资契约。
申请业者与劳金局间未存有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且本次委托经营业务公告截止前五年内未受金管会警告以上处分。此次委托采团队经理人制(主、协管投资经理人应至少各指派一人),拟任之主、协管投资经理人于公告截止日前五年内未受金管会命令停止或解除职务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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