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生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宏泰人寿持续提供多元保户服务,推出「115年度吉马年贷借款专案」及「115年度发发年贷借款优惠专案」两项保单借款优惠利率方案,活动期间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依保户不同的保单借款状况提供适用方案,协助保户在兼顾保障的同时,也能更灵活运用资金,因应生活或家庭的资金安排。
宏泰人寿表示,「吉马年贷借款专案」适用于要保人名下保单无未清偿借款及无自动垫缴保费未清偿者,且符合保单借款公告利率为机动利率等相关资格。活动期间内,新台币保单单笔借款达30万元以上,或美元保单借款达1万美元以上,即可依借款金额级距享有公告借款利率最高调降0.75%的优惠,并自成功拨款日起享有最长一年的优惠利率。若活动期间内符合资格再增借,则可依专案规定重新核定优惠条件。
另一项「发发年贷借款优惠专案」,则是针对保险单仍有借款或自动垫缴保费未清偿,且符合专案资格的保户所规划。保户于活动期间完成借款并成功拨款后,不仅新增借款金额,包含原有未清偿借款余额,皆可享有相当于公告保单借款利率88折的优惠利率,最长优惠期间为一年,让符合资格的保户可降低借款成本,提升资金调度的弹性。
宏泰人寿表示,保单借款是保户运用保单价值准备金取得资金的一种方式,可在有短期资金需求时获得即时协助,因此公司每年依不同保户需求规划专属优惠方案,在兼顾资金运用与保单保障的情况下,提供更贴近保户需求的金融服务。
符合资格的保户可透过线上保单借款服务,或备妥相关文件亲洽、邮寄至各服务据点办理。宏泰人寿也提醒,保单借款仍会产生利息,应审慎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切勿以保单借款再购买保险。若借款本息累积超过保单价值准备金,依保单条款约定,可能导致保单效力停止;此外,如专案期间内有自行清偿借款或经保单相关给付代偿借款本息等情形,将依各专案规定终止优惠资格并恢复公告借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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