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巴威台风袭台影响,不少民众海外旅游行程大受波及。许多民众回台时因航班取消,被迫滞留国外多日,因而产生额外的交通与住宿费用。富邦产险针对115 年 4 月 1 日(含)起实施之「新版个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险」第 24 条的旅程更改保险,将采取「有利于保户」的从宽认定原则,住宿费补贴将改以「最后一天住宿」为基准,不再受限于2,000元限制。
富邦产险表示,过去实务上,若无法提供旅游事前已预定住宿等的「预缴费用证明」,每日理赔金额仅能以交通加住宿合计2,000元为限,当保户被迫滞留国外时,多无法提供此证明。为了让保险真正发挥分散风险的效果、减少理赔争议,富邦产险针对旅程更改保险将采取「有利于保户」的从宽认定原则,住宿费补贴将改以「最后一天住宿」为基准,且凡是持有115年4月1日(含)以后签发的个人海外旅行不便险保单,且发生滞留国外事实的保户,均可适用本次最新的从宽认定方案。
富邦产险进一步说明,若保户于旅程最后准备返台,却因台风等天灾被迫滞留国外时,只要提供「原预定旅程最后一天」的住宿费用单据,如饭店收据、发票等,在申请理赔时,富邦产险将以此金额作为原预定的住宿费基准,并额外增加20%作为滞留期间每日的理赔上限。举例来说,若原订最后一晚住宿为4,000元且为单人住宿,放宽后每日住宿理赔上限即提高至4,800元。但也提醒保户留意,若收据中包含多人费用无法拆分,将依实际入住人数比例计算。此外,若全程皆无任何原定住宿单据,则将维持每人每日最高2,000元之上限。
近期受巴威台风影响而滞留国外的民众,富邦产险也提醒,务必妥善保留当地的「原预定行程证明文件」以及「滞留期间所有实际支出的交通、住宿费用收据正本」,以利后续保险公司理赔审核作业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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