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物价水准及成本增加,交通部修正相关法令,将民用航空驾驶员、飞航工程师及飞航管制员等航空人员的体检证,从新台币250元调涨至400元。
根据规定,担任民用航空驾驶员、飞航工程师及飞航管制员等航空人员都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评定符合规定或经民航局准予缺点免计者,由民航局核发体格检查及格证(俗称体检证),航空人员应于执业时随身携带。 交通部日前公告修正航空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第7条,因应服务成本及物价水准变动,将申请核发及换、补发体检证的证书费由每张250元调涨至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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