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日前修订国安法实施细则,列明在严重案件中被判囚10年或以上的定罪者,可被充公指明财产。香港无线电视新闻引述消息表示,香港当局正了解被判囚20年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资产水准,是否有机会引用新规充公。
港府23日公布有关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的新修订,同日生效。港府在新修订中加入「在严重案件中充公被定罪者的罪行相关财产」条款,列明如被判违反任何危害国安罪行而被判处终身监禁或监禁10年或以上者,而法庭相信并采纳被定罪者曾经或拟将财产用于资助干犯危害国安罪行,可下令充公所有指明财产。 新修订具有追溯力,即使被定罪者干犯的罪行、被定罪或判刑在生效前发生,新规定同样适用。
事实上,2020年7月公布的国安法实施细则,已列明可充公国安罪行相关财产,新修订进一步针对严重案件罪犯的财产处置,制定更具体的规定。
今年2月9日法庭对黎智英的定罪判囚20年,当时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早前已根据国安法冻结黎智英和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涉案罪行有关的财产,政府将会适时依法向法庭申请充公令,没收与罪行有关的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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