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联会颠覆国家政权案,法庭今天(28日)完成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程序,预计两周内判刑,法官称支联会作为组织只能判处罚款,而对案中罪成的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律师以「情节较轻」求判处五年以下监禁,案中罪成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自辩坚信「专政是错,民主是对」,数度被法官多次打断。
今次支联会及李卓人等被控罪成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在现在的香港国安法中,刑罚分「情节严重」和「情节较轻」两级,其中「情节严重」判监五年至十年监禁、「情节较轻」判处五年或以下监禁。
被判罪成的李卓人及主动认罪的何俊仁。由代表大律师沈士文为二人求情,律师指法庭判刑应考虑被告真正的犯案时段,即国安法生效起至2021年9月,只有14个月时间,支联会及各被告在国安法生效前的行为,只能视作背景资料。因此,希望将李卓人及何俊仁视为「情节较轻」,判处五年以下监禁。
沈士文又说,法庭接纳所有被告多年来用和平非暴力手段宣传,与涉及暴力的煽动行为有很大分别。而支联会及其被告的煽动行为,只涉及宣传及口号,无带出计划及时间表。「结束一党专政」是空洞的口号,有别于其他案件中,被告煽动其他人做实质行为。支联会的实际纲领及行动,三十多年来都无证据显示,有人因支联会的煽惑而作出具体颠覆国家行为,而中国共产党多年来情况安稳,法庭应考虑煽惑行为带来的实质破坏及影响。而本案说到底,是争议较理论性的议题,并无任何实际行为颠覆国家。
选择自辩的邹幸彤陈词中说,本案「讲来讲去是追求民主有罪」,她坚信「专政是错,民主是对」,拒绝从犯罪角度分析支联会过去的行为,她指若法庭最终裁定「情节严重」,将会是对他们的赞美,代表他们「做到嘢」即做到了事情。
邹幸彤陈词期间,多次被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打断,认为她并非在求情。对邹幸彤不认同法庭说本案「不是审信念,而是审行为」。李运腾反驳称是因为邹幸彤将信念付诸行动,邹幸彤回应,如果一个人不将信念付诸行动,就不是信念。
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又表示关注,是次案件对比同类的三十五+民主派初选案,以「颠覆国家政权」来说,本案是否更严重。至于已解散的支联会,法官李运腾说只能判处罚款,但要考虑支联会的财政能力,辩方表示下周一会就这方面提交书面陈词。
庭审中还披露,李卓人及邹幸彤就本案已关押约三年十个月,而何俊仁则关押约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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