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联会颠覆案宣判,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判刑。司改会、在台港人团体等民团声援邹幸彤等3人,诉求释放邹幸彤等人、废除香港国安法。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司改会)、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香港边城青年、华人民主书院、台湾人权促进会等民团今天下午在立法院群贤楼前召开「悼念六四不是罪,支联会案邹幸彤罪陷囹圄千日-台湾声援香港记者会」。 司改会国际小组召集人张静如于会上说,邹幸彤等3人被判刑,不仅牵涉其个人的人身自由,更牵动香港法治健全、法院专业独立性与公民空间的存续,该案带来的寒蝉效应值得关注,诉求释放邹幸彤等3人、废除香港国安法。
司改会国际小组副召集人陈彦亘表示,邹幸彤等3人被判刑确立两件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党专政」宪法;任何言论或活动让参与者对于中共产生敌意即为破坏中共政权、破坏宪法、被视作颠覆国家政权罪,这项判决将为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民主倡议空间带来考验。
香港边城青年秘书长冯诏天指出,邹幸彤等3人的基本权利应受到保障。他喊话,台湾对于香港情势的持续关注、关心很重要,尤其台湾正在面临跨境镇压等问题;也希望台湾不要停留在情绪上的同情层面,建议台湾政府完善政治庇护制度。
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呼吁,台湾必须持续关注香港情势,因为关注邹幸彤等3人即为关心自己、关心世人;希望3人可以早日获释,也期望3人获得人道待遇。
华人民主书院协会秘书长龚钦龙指出,对于邹幸彤等3人的审判结果表达强烈抗议,将持续关注香港人权状况。
支联会全称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
据港媒星岛日报11日报导,支联会颠覆案4被告包括已解散的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其被控涉及香港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香港法院今天判处邹幸彤监禁7年3个月、李卓人监禁7年,先前认罪的何俊仁被判监禁5年2个月;支联会被判罚港币150万元(约新台币600万元)。
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该案说明任何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均会被依法惩治。被告的有关罪行超越合法行使表达意见自由范围,法律从不容许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梁换柱伤害国家及同胞。判刑显示法庭确定被告罪行非常严重,必须严惩以显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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