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柜杏国新药公司董事长李志文及兼任公司机要秘书的妻子郭令芳,被控在公司公告研发新药获准执行第三期人体临床试验及董事会通过减资决议消息前,指示杏国公司管理处协理楼怡美买卖股票获利,杏国董事赖博雄也预先卖股获利,台北地院审理,依证交法内线交易罪判李志文有期徒刑1年7月,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50万元。
郭令芳同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月,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120万元;楼怡美判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30万元;赖博雄判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80万元。全案可上诉。
调查指出,杏国于2022年1月委托美商安美睿生技有限公司,撰写杏国公司研发中胰脏癌新药EndoTAG-1的第三期人体临床试验计划书,安美睿3月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完成送件,FDA要求安美睿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获得回复后,未再提出任何疑问,杏国公司因此于4月7日公告获准通过执行第三期试验的消息,股票连2 天大涨18.59%;4天后,杏国又公告董事会决议办理减资以弥补亏损的消息,隔天股票下跌9.97%,近乎跌停。
检调调查,杏国公司早在3月中就已召开董事会通过减资案,并决议授权李志文视子公司评估结果办理,李志文早已得知利空消息。
不过,李志文涉指示楼怡美利用人头预先买进公司股票,又在杏国公告新药获准三期试验的利多消息后卖出,不法获利4万5479元;郭令芳也涉嫌指示楼或自行卖出股票避损28万6000元,赖博雄另涉在公告减资利空消息前卖出2万股,不法获利14万7000元,全案依证券交易法内线交易罪起诉。
法院审理,李志文4人都认罪,判决指出,分别审酌李志文、郭令芳、楼怡美及赖博雄的职业、社会经历及生活状况,他们对内线交易禁止规范应具备相当认知,竟不思遵循法律规范为内线交易犯行,考量他们侦、审中坦承犯行,如有所得也全数缴交,犯后态度良好,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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