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颜姓市民嫌住家楼上小孩的脚步声太吵,敲门抗议称「可以好好教小孩吗」,楼上邻居报警,警方认为颜有社会秩序维护法借端滋扰的情形,将颜移送法办,台北地院审查认为,颜的音量较大且情绪激动,但未逾越合理范围,裁定不罚。可抗告。
新北市警新店分局移送说,颜与楼上张姓住户分住在新店某社区11楼、12楼,颜2026年7月27日上午10时、8月1日中午12时许上楼大力敲门说「可不可以安静一点,你们吵整个早上了,可以好好教小孩吗」,影响张姓住户住家安宁,有社会秩序维护法借端滋扰之情形,移请裁处。
法院调查,颜在警询时称,楼上住户长期制造低频噪音,有透过物业中心告知他们改善噪音问题,也请物业管理员到家中听噪音,物业中心总干事表示噪音确实有影响他人的生活,虽以书面方式开立劝导单,但没有改善。
法官认为,物业中心开立通知单的日期是2026年7月4日、10日,证明颜质问楼上时已寻求社区人员协助。
法官认为,依张姓住户提供的录影档案,颜提质问时,内容是「讲几遍了啊」、「一直吵...整个早上」、「搞什么鬼啊」,颜的音量虽较大,且情绪激动,但质问的时间并非持久,难认有逾越一般社会大众观念所容许的合理范围,颜的行为与社维法「借端滋扰」处罚要件不符,裁定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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