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原厂机车车牌角度偏高遭警开单争议,交通部研议修法,首订车牌角度,上翘不得超过40度、向下不得超过15度,目标明年7月上路,违者最高罚3.6万元,新车挂牌须符合。
根据规定,汽车及机车号牌应正面悬挂于指定位置,且不得有任何遮蔽、涂抹、变造、或安装其他道具导致无法辨识号牌的情形。 过去曾发生部分机车虽未改装车牌,但因原厂设计的车牌悬挂角度较高,车主虽主张车牌维持原厂设计,并未自行改装,且验车通过,但仍遭警方以「翘牌」违规开单。
由于已有民众反映,以及为减少执法争议,交通部告诉媒体,车安中心目前正邀集相关单位研议,针对机车车牌角度,将首度订定规范。
根据车辆型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修正草案,规划针对车牌角度将参考日本订定标准,其中车辆前后轮著地垂直停放于水平地面上时,后号牌悬挂于车辆后呈现角度,在水平面垂直方向,向上不得大于40度,向下不得大于15度,向左、向右及旋转角度应为0度。
交通部表示,新制将适用于一般白牌机车、大型重型机车,至于微型电动二轮车未来是否纳入,还要再讨论,目前还在草案讨论阶段,尚未完成相关修法,以明年7月1日上路为目标。
交通部指出,未来新车挂牌必须符合,若民众擅自更换车牌架,导致车牌角度不符法规,将可开罚新台币3600元至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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