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委会14日初审通过俗称「保单抵债」的《保险法》修正案,与行政院版本有两大差异,一、强制执行的寿险保单解约金,统一以全国最高生活费标准计算六个月,解决一国多制疑虑,二、排除小额终老保单,满足高龄者的基本保障。
以2025年卫福部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2倍、计算6个月,最高是台北市共14万6,730元;较原版本的台北市7万3,365元拉高一倍。
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持有的每张寿险或年金险的解约金超过14万6,730元,该张保单才会被纳入遭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
金管会主委彭金隆坦言,之前行政院版(即金管会版本)是依近一年直辖市政府所公告「当地区」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2倍、计算3个月,但「当地区」会有认定困难,例如要保人居住所、工作地或生活圈等不一。
这次改以全国最高生活费标准,可满足简便性并兼顾差异,从3个月拉长6个月则是把抚养亲属纳入,是更周延的条件。
其次,小额终老保单不纳入遭强制执行范围,是为了提升国人基本保险保障,因此也同意立委版本采取「概括式」条款。
依照今天通过初审的修正条文:主管机关为推动提升基本保险保障政策,公告的人寿保险契约,其解约金债权不得作为扣押或强制执行标的。
若以新修正版本的近14.7万元解约金来看,彭金隆说,以35岁、投保20年定期寿险业,这14万元解约金回推投保十年就会有千万元保额,已可以满足自己与家属生活的最低保障。
据统计,2023~2024年这两年,遭强制执行保单共达123万件,其中74%是健康险和伤害险已经排除了。
剩下26%,彭金隆说,依新修正版本再排除小额终老和低于14.7万元解约金的寿险与年金险,预计可以再少一半,可以大幅降低蜂拥进入法院的案量。
最后财委会也通过一个「附带决议」,要求《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通过上路后8个月内,司法院需在这8个月内清查过去旧案,只要是符合新制,免被强制执行范围内者,一律撤销、不再执行。
据司法院统计,从2022年大法官解释,保单可被强制执行到2024年,已申请强制执行保单共77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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