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旅行业提升数位能力及服务品质,观光署投入9000万元,推出新促进旅行业发展方案,明天上路,除补助公(协)会教育训练外,另补助业者首次建置电子商务管理系统、取得永续标章。
交通部观光署过去曾推出促进旅行业发展方案,补助对象仅包含依法登记有案旅行商业同业公会,以及由旅行业所组成并经观光署认可全国性观光公益法人,这次新方案,补助对象除上述公(协)会以外,还扩及旅行业者。 根据新促进旅行业发展方案实施要点,主要为协助旅行产业升级发展,提升产业数位能力及服务品质,并取得永续标章,以增加市场竞争力,增进国际来台旅客。
观光署表示,新促进旅行业发展方案实施期程自今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止,补助经费约新台币9000万元,实施1年,至预算提前用罄为止。
在补助内容部分,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及由旅行业观光公益法人,针对服务品质提升与市场开拓行销、产业升级或提升数位化能力、旅游安全提升与旅客权益保障等办理教育训练,每案补助上限50万元,且自筹款不得低于总经费10%。
观光署预估,上述可补助50件,每案补助参考基准将依其课程性质,以参与人数及成效作为绩效衡量指标。
针对旅行业申请履约保证保险费用补助,最高得申请补助50%,并以1万元为限,分公司上限2500元。观光署说明,目前各旅行业者履约保证保险费用每年约1万4000余元至5万余元间,因应114年度起履约保证保险保额及保费同步提高,考量旅游产品于3至6个月前上架贩售属常态,突然调涨保费尚不及反应于成本之中,因此在此「过渡时期」,提供旅行业者必要协助。
其他补助包括旅行业首次建置电子商务管理系统费用,最高得申请首次建置费用及第一年服务费用90%,旅行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者,以5万元为限,6人以上者,以10万元为限。
观光署指出,目前中小型微企业数位化情形尚未普及,为鼓励业者数位升级,只要新建系统业者,不论其系统涵盖功能多寡,包含订单系统、人事管理、财务系统,均得申请补助首年建置费用。
为配合国际永续趋势,观光署表示,凡于今年取得国内外永续、节能减碳、绿色环保等相关认(验)证、证书或标章的业者,也将提供补助,业者最高得申请审查及查核相关费用90%,并以2万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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