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变动型保险商品近年来已成为寿险市场主要商品之一,利率变动型年金险是于年金给付开始日前,按宣告利率累积计算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并非以每期所缴保险费乘以(1+宣告利率)并以单利/复利计算累积而得。由于此类商品与银行定期存款性质迥异,民众若迳以总保费乘以(1+宣告利率)并以单利/复利计算,亦即以类似银行定期存款整存整付计算方法加以比较,将非常容易产生错误期待。金管会提醒民众不宜将利变型保险商品视为银行定期存款之替代商品。
为保障保户权益,金管会已要求保险业者于销售利率变动型保险商品时,其所使用广告、文宣及行销话术,除不得单独以宣告利率或保单报酬率等条件与其他金融商品作比较,亦不得以宣告利率调升或仅以投资目的作为销售诉求,避免扭曲保险保障本质。利变型保险商品本质为保险商品,主要功能在提供保险保障,保单价值计算方式依契约约定方式计算,宣告利率亦非保证利率,与银行定期存款有本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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