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缺工,劳工延后退休将成趋势。为保障高龄劳工的保险权益,劳动部表示,年满65岁以上仍持续工作的劳工,可依劳工保险条例规定继续参加劳保,在职涯延续的同时持续享有劳工保险的保障。
惟劳工若已请领劳保老年给付再投入职场的劳工,依法不得再参加劳工保险,但应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规定参加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以获得工作安全保障。
劳动部表示,劳工继续加劳保期间,享有劳保提供的各项保险给付权益,例如伤病给付、失能给付等,让工作期间更安心;持续加保期间可继续累积年资,年金累积年资无上限,工作越久,未来每月可领取的老年年金给付金额越高;此外,若选择延后请领老年年金给付,还可享有展延加给,最高可加给20%,提升退休后的经济保障。
劳动部进一步提醒,劳工申请老年给付除须符合一定的年龄与年资规定外,并应办理离职退保;如果是已经领取劳保老年给付再投入职场的劳工,依法不得再参加劳工保险,但应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规定参加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以获得工作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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